为贯彻落实《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环发〔2006〕97 号)精神和要求,指导和规范“十一五”期间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十一五”专项规划》。根据我国环境保护科技需要,结合工程技术中心的现状、问题和国内外工程中心发展趋势,对“十一五”期间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案和内容进行了规划和阐述。
1、生态监测与生态评价
研究内容:在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例如西北干旱区)开展生态功能区生态承载力的监测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研究;开展病源微生物监测技术研究和生物环境安全检测方法研究等。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方法的研究。
建设任务: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生态监测与评价方法,配备生态监测的关键仪器和设备;建立区域性生态检测与评价网络,为建立全国生态检测与评价网络积累相关经验;开展病源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的检测鉴定工作,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
2、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
研究内容:开展干旱半干旱等生态脆弱敏感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包括水土保持技术、退耕还林技术等;针对湿地和水源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包括截污净化技术、生态缓冲区构建技术等。
建设任务:在相关地区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示范,帮助和推动当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相关地区培训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专业人员,推动地区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3、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
研究内容:研究建立国家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和评价技术体系,研究物种资源保护技术,研究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来入侵生物的理论方法,针对危害较大的外来入侵生物开发实用控制技术。研究重要水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重建技术。建设任务: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的地区开展示范研究,推广有效的控制技术,为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典型地区开展生态恢复和重建研究与示范。
4、成功案例